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多年来文登区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近年来陆续有因年龄或其他原因需要退出调解队伍、后备力量欠缺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规定,结合文登区实际,决定招募一批人民调解志愿者,以供区内各人民调解组织调配使用,并作为后备力量在必要时充实调解员队伍,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现面向全区招募人民调解志愿者,公告如下:
一、人民调解志愿者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热心调解工作;
2.熟悉社情民意,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善于沟通协调,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和电脑;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对政策法规和法律知识有一定认知水平的成年公民,年龄不超过65周岁;
4.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被开除过公职,未受过刑事处罚,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史;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调解工作岗位,保证调解工作正常开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推荐选任:
1.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或有法律工作经历、专业背景的;
2.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或与调解工作相关的职业资格;
4.具有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等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退休教师,优秀村(社区)干部。
二、报名方式及录用渠道
本次招募不与招聘人民调解员直接挂钩,主要为各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志愿力量,在自愿的前提下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并在人民调解员缺额时从中参考补充聘任人民调解员;信用纠纷、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庭纠纷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从中选用。报名表格内须注明个人的擅长领域、工作地意愿等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料将向相关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行专调解组织推荐,相关调解组织审查认可后方可通知参与调解或进入考察录用环节;区内各调解组织有权不使用推荐的志愿者,在缺额时也可另行组织招聘工作。报名需填写《人民调解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并附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的电子版,发至wdsfjrmtj@163.com(学历证明等材料待考察录用时现场审查),由文登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收集和管理使用。本次征集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对填报资料不翔实、不认真的将不考虑录入;征集期止后如有新报名,仍可发送相关材料至该邮箱,文登区司法局将择优录入人民调解志愿者库。
三、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不对录入志愿者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需查询结果可电话咨询0631—8254348文登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人民调解志愿者经相关调解组织考察认为可录用为人民调解员的,须经岗前培训并考试(考核)合格,由文登区司法局颁发《人民调解员证》持证方可上岗,依法履行职责,并按要求登记备案。
中共威海市文登区委社会工作部
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