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区广大购机者及时了解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现将2024-2026 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标准我区执行省定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个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最高限额(成套设施装备补贴除外)分别为50万元和100万元,且不得超过区域分配资金的10%。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我区执行省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为24大类51个小类117个品目。常规机具必须是我区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并将出厂编号用钢(铸、刻)印等方式固化在机体易见、易拓印、不易锈蚀和损坏的位置上,保证清晰易辨、规范完整。申请补贴机具的生产和购机日期须同时在农机鉴定(认证)证书或其他报告等有效期范围内。我区全面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客》(鲁农函字[2024]29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市)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四、咨询电话:
0631-8480015
威海市文登区农业农村局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