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实质是变相的非法集资。
案情回顾
2018年9月13日,H区经侦大队接郭某某等人报案,称其2016年在H区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投资养老项目被骗。经查,自2016年3月开始,山东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开发养老项目为名,通过入股分红、资金返现、投资养老床位等方式,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2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560余万元,造成损失350余万元。
作案手段
该案是典型的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主要作案手段是:
一是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该公司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二是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该公司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三是打造“温情陷阱”。对老年人日常生活非常关心,用小恩小惠不断进行诱惑,尤其是针对孩子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格外关怀,靠小把戏让老年人放松警惕而进行投资。
案例警示
老年人都渴望有安稳的晚年、享受优质的康养服务,老人们这些诉求,也成为非法集资者看中的“优质资源”。
近年来,一些不法机构打着“养老服务”“康养项目”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老年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在选择养老机构入住时,应查看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未在市、县(市)民政局登记的养老机构,不要入住,更不要投资。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可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同时要加强学习,树立风险意识,提升对非法集资行为的甄别能力,在高利诱惑面前不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