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券发放时间

文登区惠民消费券分4轮发放:

2月12日上午10点28分进行第一轮消费券发放;

2月19日上午10点28分进行第二轮消费券发放;

2月26日上午10点28分进行第三轮消费券发放;

3月5日上午10点28分进行第四轮消费券发放。

2、消费券领取

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卡号62开头银联实体卡即可领取。参加活动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APP需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户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精彩”——“文登区惠民消费券”,点击活动页面抢取消费券,每期先抢先得,抢完为止。同一用户同一活动期间每类消费券各限抢取、核销1张,有效期7天,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自动收回,不予补发,且不予再次抢券机会。

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3、消费券查询

市民抢取消费券成功后,可在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中查询券状态。

4、消费券核销

参与商户具体名单通过云闪付APP平台对外展示。成功领取消费券的用户,在参与活动商户核销券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云闪付APP需升级为最新版本。消费者到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应告知收银员使用“文登区惠民消费券”,用户使用“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单笔支付满足优惠门槛可核销1张消费券,多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该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拆单退款、部分退款(消费券资金按退款比例退回至消费券账户)及撤销交易等,视为消费券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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