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文登区实际,开展2025年威海市文登区惠民消费券活动,现面向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商户进行报名。

一、活动时间和范围

2月至10月,在零售、住宿、餐饮三个领域,分三批次发放。第一批次消费券于元宵节(2月12日)开始发放,活动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11日。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对象和条件

(一)消费者

面向文登区范围内所有人员。

(二)核销商户

1.在文登区内注册的零售、餐饮、住宿商户(不含已参加家电、家装厨卫、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的企业),按自愿原则报名参加,具体名单通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云闪付App公示。

2.消费券仅限线下到店使用,参与活动的商户需支持核销消费券相应的支付方式。

3.鼓励参与商户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优惠让利方案,同时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活动期间,商户应在店内铺设海报、易拉宝等宣传物料,引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4.商户及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一旦发现有套现、作弊、虚假交易、洗钱等情况的,相关部门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向商户追回相应损失。

(三)消费券金额

消费券分20元(支付满100元可用)、40元(支付满200元可用)、100元(支付满500元可用)三种面值,按照3:5:2的比例发放,额度用完活动即停止。

(四)领取规则

消费券通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云闪付App发放,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每人每批次限领取不同面额消费券各1张,最多可领取消费券3张。

(五)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进行核销使用,即满100元可用一张20元消费券,满200元可用一张40元消费券,满500元可用一张100元消费券,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

2.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以与商户优惠以及平台补贴叠加使用,核销优先级:商户折扣(或优惠券)>惠民消费券。

3.每轮消费券设置有效期7天,逾期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不可用于购买预付卡,不可与家电、家装厨卫、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政府换新消费券叠加使用。

5.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券消费,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6.为规范消费券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商户需对每一张消费券的使用开出相应发票,并上传至邮箱wdxfq2025@163.com,以备相关部门查询审核。

三、参与活动商户要求及报名二维码

1.参与商户须为注册和交易地发生在文登区、经营手续齐全、处于正常经营、消费者满意度高、无不良信用和交易风险等负面记录的零售、餐饮、住宿类企业。要求有正规实体门店,能够提供线下服务。

2.参与商户须能够按照要求开具购物发票。

3.参与商户具有银联商务收款码或收款终端能够受理云闪付。

4.参与商户应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污染环境等负面记录,无重大失信、失范等行为,严格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5.参与商户应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能够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能够保证配合做好消费券核销审计工作,能够配合做好消费券发放使用的咨询、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威海市文登区商务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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